各市建委(建设局)、总工会、省各产业工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 2024 年省级职工职业技能竞赛工作的通知》 (浙总工办发〔2024〕17 号)要求,决定组织开展 2024 年浙江省 “和美”建筑装饰设计职工职业技能竞赛。现将本次竞赛相关事项 通知如下:
一、竞赛组织
本次竞赛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总工会主办, 浙江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浙江省建设建材工会联合承办。为加 强对本次竞赛的组织领导,成立竞赛组委会,名单如下:
主 任:宋炳坚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总工 程师 |
胡 柯 | 浙江省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 |
副主任:江胜利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设计处处长 |
沈勇斌 | 浙江省总工会劳动和经济工作部部长 |
袁党林 | 浙江省建设建材工会主席 |
贾华琴 | 浙江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会长 |
张金星 | 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执行董事 |
赵宇宏 | 浙江省建筑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党委 书记、董事长 |
张顺利 | 浙江省建设装饰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董事长 |
杨 毅 | 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党委书 记、董事长 |
应义淼 | 浙江工业大学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党总 支书记、董事长 |
陈 坚 | 中 国美院风景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董事长 |
陈耀光 | 杭州典尚建筑装饰设计有限公司创始人 |
成 员 : 王 琳 | 浙江省建设建材工会副主席 |
朱 静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设计处四级 调研员 |
方 璐 | 浙江省建设建材工会四级调研员 |
吴建挺 | 浙江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秘书长 |
叶 琳 | 浙江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副秘书长、设计 |
分会秘书长
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浙江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地址:杭 州市莫干山路 18 号蓝天商务中心 14 楼),主任由贾华琴兼任,办 公室成员若干,负责竞赛的具体组织协调工作。
二、竞赛项目
2024 年浙江省“和美”建筑装饰设计职工职业技能竞赛设有三 个赛项:建筑幕墙设计师赛项、公建室内装饰设计师赛项、住宅 室内装饰设计师赛项。
三、竞赛时间和地点
(一)6 月 7 日-6 月 27 日提交竞赛资料。
(二)7 月初完成竞赛资料整理统计。
(三)7 月底完成综合评审。
( 四)8 月举行理论考试与实操测评(时间另行通知)。
(五)8 月底公布竞赛结果。
(六)9 月颁发荣誉(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竞赛内容
2024 年浙江省“和美”建筑装饰设计职工职业技能竞赛分综合 评审、理论考试、实操测评三个模块。综合评审成绩占总分 15%, 理论考试成绩占总分 15%,实操测评成绩占总分 70%。综合评审、 理论考试、实操测评评分均为百分制,竞赛结果按总分排列名次, 若总分相同则以实操成绩得分高者为先。
五、参赛对象与参赛方式
参赛对象:浙江省范围内具有建筑幕墙设计资质、建筑装饰 设计资质的建筑装饰企业、设计院及具有设计能力的设计机构、 家装公司等基层单位的职工。参赛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遵纪守 法,爱岗敬业,有较高职业素养和技能水平,在本职业岗位上工 作满 2 年。 曾获得省级决赛前三名的,不得以选手身份参加同一 职业(工种)的竞赛。
参赛方式:参赛选手由所在单位推荐,根据竞赛要求单独报 送全套竞赛材料,于 2024 年 6 月 27 日前寄送至杭州市莫干山路 18 号蓝天商务中心 14 楼浙江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设计分会。
六、奖项设置
(一)每个赛项各设一等奖 3 人、二等奖 6 人、三等奖 9 人、 组织奖若干,颁发荣誉证书。
(二)每个赛项总分排名前三的选手,将给予 5000 元、4000 元、3000 元奖励。
(三)每个赛项总分排名第一的选手,省总工会经核准后授 予“浙江金蓝领” ,如不符合授予条件的,不再递补。
七、其他事项
(一)各地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认真制定参赛方案,精心 组织选拔活动,确保选拔质量和选拔工作的公正、公平。要抓住 技能竞赛的有利契机,广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 切实把学、培、练、赛有机结合起来,促进职工岗位成才。
(二)积极开展宣传动员,通过主流媒体和工会宣传阵地,
大力宣传技能竞赛的重要意义、成果和涌现出来的技术精英,全 面推进建筑装饰行业“三支队伍”建设,为推动发展新质生产力作 出积极贡献。
(三)竞赛组委会联系方式:0571-87663319。
( 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关于举办2024年浙江省“和美”建筑装饰设计职工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pdf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总工会
2024 年 6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