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21年度杭州市建设工程专业技术人员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二、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三、公示时间:2021年10月21日至10月27日,共5个工作日;
四、联系部门及方式: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组织人事处(职改办);联系电话: 0571-87021126。
具体内容详见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管理服务平台:https://zcps.rlsbt.zj.gov.cn/028/client/index6page2.jsp?column1=8a1293767bca60f5017bcde51f0a2305
杭州市建设工程技术人员
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2021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