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21年度杭州市建设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工程师资格评审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二、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三、公示时间:2021年11月22日至11月26日,共5个工作日;
四、联系部门及方式: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组织人事处(职改办);联系电话: 0571-87021126。
具体内容详见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管理服务平台:2021年度杭州市建设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工程师资格评审会议评后公示
杭州市建设工程技术人员工程师资格评审委员会
2021年11月22日